預售制的弊端主要有:
1、容易引發過渡擴張。預售制降低了開發商的本金需求,提高了周轉率,方便開發商加杠桿,甚至不顧一切的加杠桿,使得房地產開發容易出現大起大落的情形,而且“炒樓花”方便游資炒作,與房住不炒的主線相悖。
2、預售制度損害消費者權益。由于預售房屋的質量、面積、設計、交付時間等都不能得到充分的保障,消費者在購買預售房屋時,往往面臨著諸多的不確定性和風險,例如開發商違約、延期交房、降低標準、毀約退款難等,而消費者的維權渠道和手段又十分有限,因此很容易遭受損失和侵害。
3、預售制度增加金融風險。由于預售的資金形成了一系列的金融杠桿和債務鏈條,一旦房地產市場出現波動或危機,就可能引發金融風險的傳導和放大,甚至危及金融穩定和社會穩定。
如果能取消預售制度當然是最好,即只有在商品房竣工驗收合格后,才能對外銷售,消費者在購買時,可以實地查看房屋的質量、面積、設計等,從而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也避免了爛尾樓損害消費者,促進房地產市場的平穩運行。
如果一時半會兒無法做到房子竣工后才能銷售,也起碼改成按照進度付款,而不是老百姓上來就把砸鍋賣鐵、六個錢包和30年貸款付進去。你可以預售,但預售的時候只能收取小比例的定金,然后隨著工程進度支付,業主入住后再付尾款。
天底下,哪兒有東西還沒見到,就讓買家付全款,幾年后才能收到貨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