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速通常被定義為在真空中的光波傳播速度,而這個速度是一個基本的物理常數。在國際單位制(SI)中,光速的值被固定為每秒299,792,458米。這個定義實際上是用光速來定義米,而不是用米來定義光速。換句話說,米(長度單位)是根據光在特定時間內走過的距離來定義的。
至于光是否算作“實物”,這取決于你如何定義“實物”。在物理學中,光是一種電磁輻射,它表現出波動性和粒子性的雙重特性。這種雙重性是量子力學的核心概念之一。當我們談論光作為粒子時,我們指的是光子,這是光的基本粒子單位。光子沒有靜止質量,但它們確實攜帶能量和動量,并且可以與物質相互作用。
因此,盡管光子沒有質量,它們仍然是物理實體,可以被檢測和測量。在這個意義上,光可以被認為是“實物”,盡管它和傳統意義上的物質(如固體、液體和氣體)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