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了機票就是簽訂了運輸合同,如果到乘機的時候以“超售”為理由無法提供相應的運輸服務,那就是航空公司的欺詐行為。如果因超售導致無法登機,那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要求航空公司進行三倍賠償就是了。
當然,航空公司一般不會痛痛快快的賠三倍給乘客,當你提出要求賠償三倍的時候,航空公司也有其他辦法解決,比方說,出幾百塊錢征集自愿放棄本次航班的乘客,把座位讓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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