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民法典》第19條規定: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隨著社會發展和互聯網的普及,現在的孩子越來越聰明,心智成熟得越來越早。民法典規定,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未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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