劓鼻,是中國古代五刑之一,屬于肉刑的一種,主要是在犯人的鼻子上進行割除的殘酷懲罰。劓刑在夏商時期就已經存在,周朝時被正式列入五刑之中。劓刑不僅對受刑者造成極大的生理痛苦,更使其容貌嚴重損毀,終身帶有罪犯標記。
歷史上遭受劓鼻刑罰的例子并不多見于詳細記載,但在一些文獻資料中有所提及。例如,《史記·秦本紀》記載,秦穆公時期,公子縶因為戰敗被晉國俘虜后遭受劓刑。
另外,在《左傳》中也有提到,齊桓公時期,齊國有位名叫豎刁的大夫,因爭權奪利而失寵,齊桓公曾下令對其施以劓刑。
需要注意的是,劓刑在漢文帝十三年(公元前167年)被廢止,之后的中國歷史中不再有官方正式實施劓刑的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