刖足,是中國古代的一種酷刑,也稱為剕刑或刖刑,主要指砍斷犯人的腳或腳趾作為懲罰。這種刑罰極其殘酷,旨在對犯罪者造成極大的身心痛苦,并使其喪失行動能力,以起到震懾他人、維護統治秩序的作用。
歷史上遭受刖足的著名人物有:
商鞅:戰國時期著名的政治家、改革家商鞅,在秦國實施變法,極大地推動了秦國的強大,但因變法觸動了舊貴族的利益,秦孝公去世后,公子虔等人誣告商鞅謀反,商鞅在逃亡過程中被捕,最終被處以“五馬分尸”之刑前,先被施以刖刑,砍去雙腳。
萇弘:春秋時期周朝的大夫萇弘,因遭譖言而獲罪,被蜀國所殺,并施以刖刑,其事跡被《左傳》記載。
此外,還有《水滸傳》中的武大郎(武松的哥哥),因其妻潘金蓮與西門慶私通并毒害他,武松為兄報仇殺死二人后,被發配孟州牢城營,期間又遭人陷害,被判砍去左腳,也是刖足的例子,但這屬于文學作品中的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