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舂,是中國古代一種懲罰女性犯人的勞役刑罰,讓受刑者在監獄中踩踏石碓舂米。歷史上遭受過此刑罰的具體人物記錄較少,因為古代正史往往聚焦于上層社會和重大歷史事件,對一般受刑者的記載較為缺乏。
不過,在文學作品或野史雜記中,有提到一些案例。例如,《漢書·刑法志》記載了西漢時期,有女子因犯罪而被處以“舂碓”。但具體到個人姓名的記載則較少見。
此外,清代蒲松齡所著《聊齋志異》中有篇名為《伍秋月》的故事,其中描述了一位名叫胡四娘的女子曾遭受過刑舂的懲罰。
由于刑舂并非針對特定身份或地位的人群,而是適用于一定條件下的女囚犯,因此實際上歷史上遭受過此刑罰的女性數量不少,但大多數無法在歷史文獻中留下具體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