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是指由國家、用人單位和個人共同繳納,用于支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資金。
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的來源包括:
- 國家財政撥款。國家財政每年撥付一定數額的資金,用于補充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的不足。
- 用人單位繳納。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比例一般為工資總額的20%左右。
- 個人繳納。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比例一般為工資總額的8%左右。
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的使用范圍包括:
- 支付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是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主要組成部分,由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支付。
- 支付基本醫療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是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主要組成部分,由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支付。
- 支付生育保險費。生育保險費是生育保險待遇的主要組成部分,由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支付。
- 支付失業保險費。失業保險費是失業保險待遇的主要組成部分,由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支付。
- 支付工傷保險費。工傷保險費是工傷保險待遇的主要組成部分,由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支付。
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于保障老年人、殘疾人、遺屬的生活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