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結算條款
付款人、付款時間要求和最終的結算方式。
1.付款人
一般情況下,采購方就是付款人,但是實際中有可能涉及到第三方代付。那么,就需要在合同中指明是否允許代付。
2.付款時間要求(特別重要)
現金為王,回款周期或付款周期作為現金流很重要的一部分,賬期是一定要看的條款。
(1)收入部分
如果公司比較強勢,收入部分基本都要求先款后貨,那這部分就還好。遇到賬期30-90天不等的,公司就會有標準統一的賬期要求,但有些客戶有特殊情況,會要求延長賬期,那我們就需要再進一步了解,要求延長賬期的背后原因是什么,進行綜合評估。
付款的時間要求,涉及到公司給該客戶的授信。這個條款非常重要,如果沒有約定,對方拖延賬期的可能性就很大,對公司的資金流也會造成不利影響。當然,具體在約定的時候,要參考公司的信用政策。
(2)支出部分
支出部分賬期也分,預付款,30-120天不等賬期。
3.結算的方式
結算的方式。一是交易本身是以什么幣種進行結算,如果是外幣,那么要考慮匯率波動的影響。比如,貨物在國內的售價是100萬,但是客戶要求三個月之后以歐元來進行結算,那么這個時候約定的歐元價格,要考慮匯率可能發生的波動。如果金額特別大的,那么要考慮企業匯率管理的因素,運用相關工具,降低匯率波動帶來的風險。此外,還要限定是否可以以其他的方式來進行結算,比如票據等等。
二、涉稅事項—價/稅/票
1.價
指合同的價款,在合同中要明確寫明價款,并且說明是含稅價還是不含稅價。
2.稅
指合同所涉及到的稅款,所有稅款要指明稅率,并說明由哪一方承擔。因為后期如果發生稅率的變動,那么可能還要簽訂補充的協議,所以,一定要說明當前的合同稅率是多少。
3.票
說明所要求的發票類型,是增值稅專用發票還是普通發票,并且還有一點,要說明提供發票的時間,這個涉及到后期應收賬款的計算,所以,什么時候提供發票,一定要事先約定。
三、內控要求
1.預算要求
該筆合同是否在預算范圍內,不在的話一切免談,這是財務BP的本能反應。
對于預算的要求可能是多方面的,比如,簽訂的合同毛利率明顯偏低,那么就是不符合預算要求的,或者給客戶的返利超出了預算的范圍,那么也是不符合要求的,每個事項需要結合預算作具體判斷。
2.產品/服務具體要求
一般在新合同簽訂前,業務同事就應該已經找到財務BP,一起商量要簽訂合同的背景,具體業務是什么,如何進行收入、成本、費用的確認,所以拿到合同合同以后,我們要再次對產品、服務的具體內容進行復核,是不是都在之前的討論范圍內,確保之前一起校對過的以及涉及會計方面的東西,都沒有問題。
3.收款/付款條件
一般簡單的產品買賣這里可能會沒有那么復雜,但是涉及到提供服務,或者工程類的項目,應該會有驗收條件等,需要看清楚。
4.合同權限
對于權限的判斷,可以參考公司制度的規定,比如每個部門經理、總監可以同意多大額度的合同,如果超過了這個權限,一定要獲得上一級的批準。
四、特殊事項
對于一些特殊的事項,比如保證金、押金、違約金、前置費用等等,不僅要關注事項本身,更要匡算可能給公司造成的資金占用和風險。
比如違約條款,雖然大部分合同都不會走到這一步,但是俗話說,不怕一萬,就怕萬一,違約條款還是要看一下,什么情況涉及違約,需要賠付,如何進行賠付等。
違約金的約定比例是合同標的的千分之五,那么,就要仔細算算萬一不能履約,可能給公司帶來多大的資金損失;又如,需要跟銀行簽訂一份期權的合約,但是要一定的前置費用,那么就需要先計算這筆前置費用對公司的影響,如果管理層排斥這項費用,那么就需要重新考慮其他的合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