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收入,可以少繳稅;提高成本,也可以少繳稅;但是,每個企業都不會說,我們少賣點貨吧,這個月交稅太多了,當然也有的通過不開發票少列支收入來實現,這是屬于違法行為,我們另談。
但是,本應該屬于成本費用列支的,我們沒有列支,那就虧大了。
如,固定資產預估,每月的折舊本可以計入成本費用,我們非要等到發票來了才入賬,一是,容易造成資產狀況反映不實; 二是,由于折舊沒有計入成本費用,導致企業反映的當期利潤不實,當期預繳的企業所得稅增加。所以,企業要正確利用暫估入賬,避免企業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重要提醒!暫估入賬后,如果在匯算清繳之前,還未取的發票,要做納稅調整處理。所以,不要暫估入完賬,抵完稅后就萬事大吉~~~ 要及時索取發票,避免被調增的風險。
政策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34號)第六條:
企業當年度實際發生的相關成本、費用,由于各種原因未能及時取得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企業在預繳季度所得稅時,可暫按賬面發生金額進行核算;但在匯算清繳時,應補充提供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