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
1. 處理容量限制:日本福島核事故造成了大量的核污染水積累,包括通過冷卻反應堆和地下水滲透而產生的污染水。福島核電站的儲存容量有限,已經積累了大量的核污染水,因此需要采取措施來處理和處置這些水。
2. 技術可行性:日本表示,他們計劃通過采用先進的液體廢物處理系統(ALPS)來處理核污染水。ALPS系統可以去除大部分的放射性物質,使廢水達到國際排放標準。他們認為這是一種可行的技術方案,可以有效地處理核污染水。
3. 經濟考慮:儲存和處理大量核污染水需要巨大的資金和資源投入。日本認為,將核污染水排放到海洋中可能是一種相對經濟和可行的處理方式,相比于繼續儲存和處理核污染水所需的高成本。
4. 國際經驗和建議:國際原子能機構(IAEA)和其他國際專家組織對日本的核污染水處理計劃進行了評估和建議。他們認為,將核污染水排放到海洋中是一種常見的做法,并且可以在符合國際標準和規定的情況下安全進行。
需要指出的是,日本計劃排放核污染水的決定引起了廣泛的爭議和關注。其他國家和地區以及國內民眾對此有不同的觀點和擔憂,特別是涉及到對環境和人類健康的潛在風險。因此,日本政府在實施計劃時需要充分考慮這些關切,并采取透明、科學和負責任的方式進行處理和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