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無權要求你拆除,只要你沒有做錯就行。你可以拿這個法條懟回去:《物權法》第七十一條,業主對其建筑物專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業主行使權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損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簡而言之,業主可以封陽臺但是前提是不損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不能做使建筑物不安全的處理。
我買的房子我想怎么裝就怎么裝,我又沒做錯就行,關你物業鳥事!除非其他業主眼紅我罷了,怕個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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