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土地所有權都歸集體村民小組所有,村的土地組成部分有,承包地(分田到戶經營)、魚塘、牧場地、宅基地、水渠、道路、機耕路、山林……等等….很多人都認為分田到戶(承包地)就是個人所有,這是錯誤的,個人將土地買賣是不合法的。
必須經過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經過合法征收變為國有土地才可以進行交易。
被征收時,地上種植補償、政府補貼、社會保障(就業、社保)承包戶享有。
土地補償款是村民小組所有,但由村民小組成員開會討論表決分配方案!
感謝您的支持,請隨意打賞。您的贊賞將鼓勵我繼續創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