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會是一個行政村,村民小組(屯)是一個自然村,如果土地糾紛在村民小組內無法調解就申請村委會進行調解,如果村委會多次調解無果就可以到鄉鎮一級綜治辦進行調解,所有調解會必須以書面和口頭陳述、事實、依據、意見,最后一定要有書面調解結論結果,雙方簽字。如還是調解無果就上升到司法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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