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的土地糾紛,原因有這么幾個方面,一是歷史遺留的問題,在土地二輪承包發包時,走了過場,沒有把毎戶每塊承包地的四鄰弄清楚,所以造成戶與戶之間的承包地邊界不清,兩戶都想多種土地,這樣就產生了糾紛。二是承包地與開荒地之間的糾紛,這個糾紛處理起來比較難。
處理辦法,讓村民組長到場就完全可以解決了,按各戶承包時的寬度用尺子一量就可以了,但糾正后必須打上地下界樁,這樣問題就徹底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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