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屬于收入的一部分,專戶存儲,但支取受限,同時,在計算個稅時可以扣除,是一種很好的節稅方式。
一、 從廣義上講,公積金是屬于收入的。
公積金,是住房公積金的簡稱。
實際上,住房公積金是我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產物。
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北京為12%),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北京為12%),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后(比如,你每月工資10000元,單位會代扣代繳1200元公積金),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并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實行專戶存儲,所有權歸繳存的個人。
存在公積金賬戶的錢,公積金管理中心會按照一年期定期存款基準利率結算利息。
但是,公積金賬戶中的錢,不能隨意支取。必須滿足一定的條件,包括: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且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總結:公積金屬于收入的一部分,專戶存儲,定期結算利息,但是支取受限。
二.公積金在計算個人所得稅時可以扣除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規定,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范圍和標準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
簡單說,就是住房公積金可以在計算個人所得稅時扣除。是一種很好的節稅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