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社會保險法》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其遺屬還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由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
養老保險是中國社會保險體系中最為重要的項目之一,它是為了保障參保者退休后的生活而設立的。但是即便繳納了養老保險,并不能保證參保者一定能夠領取到養老金,因為如果參保人去世,養老保險的繳納是無法繼續享受的。但是參保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用并不會白白浪費。
通常情況下,如果參保人去世,其遺屬(如配偶、子女等)可以根據相關規定申領養老保險領取待遇。根據規定,如果參保人去世前已經享受了養老金,則其遺屬可以繼續領取養老金,直至其死亡或者再婚。如果參保人去世時沒有享受養老金,則其遺屬可以領取一定的撫恤金或者喪葬補助金等。
此外,如果參保人去世時還未退休,其個人賬戶中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用可以作為遺產分配給其合法繼承人。這樣,雖然參保人去世,但是其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用并沒有白白浪費,而是能夠在某種程度上為其遺屬帶來一定的經濟保障。
總的來說,雖然參保人去世后不能享受養老保險待遇,但是其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用并不會白白浪費,可以作為遺產傳給其合法繼承人,同時參保人去世后其遺屬也能夠通過一定的途徑獲取經濟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