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此次改革,將在以下三方面給參保人帶來獲益。
一是“增”,讓大部分地區實現普通門診報銷從無到有的轉變。通俗來說,就是原來職工醫保參保人看普通門診不報銷的地區,改革后可以報銷;原來看普通門診可以報銷的地區,報銷額度進一步提升。第一,除了藥品費用可以報銷外,符合規定的檢查、檢驗、治療等費用也可以報銷。第二,部分治療周期長、對健康損害大、費用負擔重的疾病門診費用將被納入普通門診報銷,并享受更高的報銷比例和額度。第三,符合條件的定點零售藥店提供的用藥保障服務,也被納入門診報銷范圍。
二是“優”,通過優化醫療資源配置一定程度緩解“住院難”問題。改革前,由于普通門診保障不足,“無指征住院”“掛床住院”“小病住院”等不合理的醫療行為頻發。改革后,參保人在普通門診就能享受報銷,一定程度上能夠降低此前居高不下的住院率,減輕大醫院病床周轉的壓力,促進醫療資源合理配置,把優質醫療資源留給真正需要的病人。
三是“拓”,將個人賬戶使用范圍由參保人本人拓展到家庭成員。改革前,個人賬戶按規定只能由參保職工本人使用,家庭成員生病時不能使用親屬的個人賬戶。本次改革在三方面拓展了個人賬戶使用范圍:第一,可以支付配偶、父母、子女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時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第二,可以支付配偶、父母、子女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耗材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費用;第三,部分地區可以支付配偶、父母、子女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等的個人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