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稅(免征或減征)
1、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決定對下列情形免征或者減征契稅
(一)因土地、房屋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權屬;
(二)因不可抗力滅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權屬。
2、前款規定的免征或者減征契稅的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提出,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并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
上述來源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
印花稅
印花稅一般情況下征收0.05%,但在“2022-2024年期間”印花稅減征50%,依據來源《財政部 稅務總局失于進一步實施小微企業“大稅兩費”減免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0號)?
個人所得稅(免征)
對被拆遷人按照國家有關城鎮房屋拆遷管理辦法規定的標準取得的拆遷補償款,免征個人所得稅。依據來源《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于城鎮房屋折遷有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5] 4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