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是國家最高法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為了保障公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憲法中設立了一些保障性條款。以下是一些重要的憲法保障性條款:
-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憲法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代表人民行使國家權力。
- 基本權利和自由:憲法規定,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有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財產權利等基本權利。
- 平等和禁止歧視:憲法規定,國家保障一切公民的平等權利,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視。
- 私有財產制度:憲法規定,國家保護私有財產權利,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侵占、非法凍結、非法查封、非法征收、非法破壞私有財產。
- 法治原則:憲法規定,國家實行法治,依法治國。
- 民族團結和宗教信仰自由:憲法規定,國家維護民族團結,保障各民族平等和宗教信仰自由。
- 公民的義務:憲法規定,公民應當遵守憲法和法律,維護國家安全和榮譽,保守國家秘密,參加勞動,愛護公共財產,保護環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