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法律,當一方在意思表示中使用了不當的引用方式時,另一方有權撤銷合同。不當的引用方式包括虛假陳述、誤導性陳述、重要信息的隱藏或歪曲等行為。這些行為可能導致合同的成立存在缺陷,因此受影響的一方有權利要求撤銷合同。
撤銷合同的條件是受影響的一方必須能夠證明對方的引用方式是不當的,并且這種不當的引用方式對其決策產生了重大影響。此外,撤銷合同的請求必須在合理的時間內提出。
如果一方成功地撤銷了合同,合同將被視為從一開始就不存在。這意味著雙方不再有履行合同的義務,并且應該將彼此之間交換的任何財產或權益予以返還。
需要注意的是,撤銷合同是一項嚴肅的法律行為,受影響的一方應該咨詢專業的法律意見,并確保自己的權益得到保護。